根據稅總函〔2016〕145號,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和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,申請代開發(fā)票的,由代征稅款的稅務局代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或者增值稅普通發(fā)票。故個人銷售不動產或出租不動產時,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。
根據契稅規(guī)定,對于法定繼承人(包括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)繼承土地、房屋權屬,不征契稅。對于孫子女等代位繼承土地、房屋,不征收契稅。 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(按季45萬元)的,減按1%征收率征收增值稅的銷售額應當填寫在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小規(guī)模納稅人適用)》“應征增值稅不含稅銷售額(3%征收率)”相應欄次,對應減征的增值稅應納稅額按銷售額的2%計算填寫在《增值稅納稅申報表(小規(guī)模納稅人適用)》“本期應納稅額減征額”及《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》減稅項目相應欄次,并選擇正確的免稅性質代碼及名稱。